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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50~63章)
第 五十 章 蚕丝
适于缫丝的蚕茧
适于缫丝的桑蚕茧
生丝(未加捻)
柞蚕丝
桑蚕丝:
厂丝
土丝
双宫丝
废丝(包括不适于缫丝的蚕茧、废纱及回收纤维)
未梳:
下茧、茧衣、长吐、滞头
丝纱线(绢纺纱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丝纱线(绢纺纱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绢纺纱线,非供零售用
紬丝纱线
丝纱线及绢纺纱线,供零售用;蚕胶丝
丝纱线及绢纺纱线,供零售用;蚕胶丝
丝或绢丝机织物
紬丝机织物: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丝或绢丝(纟由丝除外)含量在85%及以上:
桑蚕丝机织物:
柞蚕丝机织物:
绢丝机织物: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动物粗毛或马毛的机织物
未梳的羊毛
碳化羊毛
含脂羊毛,包括剪前水洗毛:
脱脂羊毛,未碳化:
剪羊毛
未梳的动物细毛或粗毛
粗毛
细毛:
羊毛或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废料,包括废纱线,但不包括回收纤维
动物粗毛废料
羊毛或动物细毛的落毛:
羊毛落毛
羊毛或动物细毛的其他废料:
羊毛废料
羊毛或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回收纤维
羊毛的回收纤维
已梳的羊毛及动物细毛或粗毛(包括精梳片毛)
粗梳羊毛
已梳动物粗毛
羊毛条及其他精梳羊毛:
精梳片毛
已梳动物细毛:
克什米尔山羊的
粗梳羊毛纱线,非供零售用
精梳羊毛纱线,非供零售用
按重量计羊毛含量在85%及以上
按重量计羊毛含量在85%以下
动物细毛(粗梳或精梳)纱线,非供零售用
粗梳:
精梳:
按重量计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的:
羊毛或动物细毛的纱线,供零售用
动物粗毛或马毛的纱线(包括马毛粗松螺旋花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动物粗毛或马毛的纱线(包括马毛粗松螺旋花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粗梳羊毛或粗梳动物细毛的机织物
精梳羊毛或精梳动物细毛的机织物
其他,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长丝混纺
其他,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短纤混纺
按重量计羊毛或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300克:
第五十二章 棉花
未梳的棉花
已梳的棉花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克
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
废棉纱线(包括废棉线)
棉制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非供零售用: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非供零售用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以下,非供零售用
未精梳纤维纺制的单纱:
精梳纤维纺制的单纱:
细度在714.29分特及以上(不超过14公支)
细度在714.29分特以下,但不细于232.56分特(超过14公支,但不超过43公支)
细度在232.56分特以下,但不细于192.31分特(超过43公支,但不超过52公支)
细度在192.31分特以下,但不细于125分特(超过52公支,但不超过80公支)
细度在125分特以下(超过80公支)
细度在125分特以下,但不细于106.38分特(超过80公支,但不超过94公支)
细度在106.38分特以下,但不细于83.33分特(超过94公支,但不超过120公支)
细度在83.33分特以下(超过120公支)
未精梳纤维纺制的多股纱线或缆线:
每根单纱细度在714.29分特及以上,(每根单纱不超过14公支)
精梳纤维纺制的多股纱线或缆线:
每根单纱细度在714.29分特及以上(每根单纱不超过14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714.29分特以下,但不细于232.56分特(每根单纱超过14公支,但不超过43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232.56分特以下,但不细于192.31分特(每根单纱超过43公支,但不超过52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192.31分特以下,但不细于125分特(每根单纱超过52公支,但不超过80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125分特以下(每根单纱超过80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125分特以下,但不细于106.38分特(每根单纱超过80公支,但不超过94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106.38分特以下,但不细于83.33分特(每根单纱超过94公支,但不超过120公支)
每根单纱细度在83.33分特以下(每根单纱超过120公支)
棉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
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混纺,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漂白:
棉机织物,按重量计含棉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混纺,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 克
未漂白:
平纹机织物,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00克
平纹机织物,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00克
其他棉机织物
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200克:
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克:
第五十三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
亚麻,生的或经加工但未纺制的;亚麻短纤及废麻(包括废麻纱线及回收纤维)
生的或经沤制的亚麻
亚麻短纤及废麻
破开、打成、栉梳或经其他加工但未纺制的亚麻:
破开的或打成的
大麻,生的或经加工但未纺制的;大麻短纤及废麻(包括废麻纱线及回收纤维)
生的或经沤制的大麻
黄麻及其他纺织用韧皮纤维(不包括亚麻、大麻及苎麻),生的或经加工但未纺制的;上述纤维的短纤及废麻(包括废纱线及回收纤维)
生的或经沤制的黄麻及其他纺织用韧皮纤维
椰壳纤维、蕉麻(马尼拉麻)、苎麻及其他品目未列名的纺织用植物纤维,生的或经加工但未纺制的;上述纤维的短纤、落麻及废料(包括废纱线及回收纤维)
蕉麻
苎麻:
生的
经加工但未纺制的
短纤及废料
亚麻纱线
黄麻纱线或品目5303的其他纺织用韧皮纤维纱线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纱线;纸纱线
椰壳纤维纱线
大麻纱线
亚麻机织物
按重量计亚麻含量在85%及以上:
按重量计亚麻含量在85%以下:
黄麻或品目5303的其他纺织用韧皮纤维机织物
其他纺织用植物纤维机织物;纸纱线机织物
纸纱线的
大麻的
苎麻的:
按重量计苎麻含量在85%及以上的未漂白机织物
按重量计苎麻含量在85%及以上的其他机织物
按重量计苎麻含量在85%以下的未漂白机织物
按重量计苎麻含量在85%以下的其他机织物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化学纤维长丝纺制的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合成纤维长丝纺制:
人造纤维长丝纺制:
供零售用
非供零售用
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单丝
聚酯高强力纱,不论是否经变形加工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纺制的高强力纱,不论是否经变形加工:
变形纱线: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纺制,每根单纱细度不超过50特: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纺制,每根单纱细度超过50特:
弹力丝:
聚酰胺6(尼龙6)纺制
聚酰胺6,6(尼龙6,6)纺制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
聚酯纺制:
弹力丝
其他单纱,未加捻或捻度每米不超过50转:
其他,部分定向聚酯纱线
其他,聚酯纱线
其他,聚丙烯纱线
弹性纱线:
其他,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纱线:
聚酰胺6(尼龙6)纺制的
聚酰胺6,6(尼龙6,6)纺制的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的
其他单纱,捻度每米超过50转:
聚酯纱线
聚丙烯纱线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纱线:
其他纱线(多股纱线或缆线):
聚丙烯纺制
聚酯纺制
粘胶纤维纺制
醋酸纤维纺制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纺制:
芳香族聚酰胺制
人造纤维长丝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包括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人造纤维单丝
粘胶纤维纺制的高强力纱
其他单纱:
粘胶纤维纺制,未加捻或捻度每米不超过120转:
粘胶纤维纺制,捻度每米超过120转:
醋酸纤维纺制:
二醋酸纤维纺制
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细度在67分特及以上的合成纤维单丝;表观宽度不超过5毫米的合成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例如人造草)
单丝:
弹性单丝
其他,聚丙烯单丝
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细度在67分特及以上的人造纤维单丝;表观宽度不超过5毫米的人造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例如人造草)
截面尺寸不超过1毫米,细度在67分特及以上的人造纤维单丝;表观宽度不超过5毫米的人造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例如,人造草)
化学纤维长丝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
合成纤维长丝纱线
人造纤维长丝纱线
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包括品目5404所列材料的机织物
扁条及类似品的机织物
第十一类注释九所列的机织物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高强力纱、聚酯高强力纱纺制的机织物: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高强力纱纺制
聚酯高强力纱纺制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尼龙或其他聚酰胺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聚酯变形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聚酯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
按重量计聚酯非变形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及以上: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其他合成纤维长丝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
人造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包括品目5405所列材料的机织物
粘胶纤维高强力纱的机织物
其他机织物,按重量计人造纤维长丝、扁条或类似品含量在85%及以上: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纤
合成纤维长丝丝束
人造纤维长丝丝束
醋酸纤维丝束:
二醋酸纤维丝束
合成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人造纤维短纤,未梳或未经其他纺前加工
粘胶纤维制:
竹制
木制:
碎料板
定向刨花板
阻燃的
化学纤维废料(包括落绵、废纱及回收纤维)
合成纤维的
人造纤维的
合成纤维短纤,已梳或经其他纺前加工
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制
聚丙烯制
人造纤维短纤,已梳或经其他纺前加工
人造纤维短纤,已梳或经其他纺前加工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缝纫线,不论是否供零售用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按重量计尼龙或其他聚酰胺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其他纱线,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其他聚酯短纤纺制的纱线:
主要或仅与人造纤维短纤混纺
其他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纺制的纱线:
其他纱线:
主要或仅与棉混纺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非供零售用
其他纱线,主要或仅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纺
其他纱线,主要或仅与棉混纺
化学纤维短纤纺制的纱线(缝纫线除外),供零售用
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按重量计聚酯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多股纱线或缆线
按重量计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170克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按重量计合成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每平方米重量超过170克
染色:
色织:
粗斜纹布(劳动布)
其他三线或四线斜纹机织物,包括双面斜纹机织物
印花:
三线或四线斜纹机织物,包括双面斜纹机织物
其他机织物
平纹机织物
粘胶纤维制
醋纤纤维制
聚酯短纤纺制的平纹机织物
聚酯短纤纺制的三线或四线斜纹机织物,包括双面斜纹机织物
其他聚酯短纤纺制的机织物
未漂白或漂白:
聚酯短纤纺制的平纹机织物:
漂白
聚酯短纤纺制的三线或四线斜纹机织物,包括双面斜纹机织物:
其他聚酯短纤纺制的机织物:
合成纤维短纤纺制的其他机织物
聚酯短纤纺制:
主要或仅与粘胶纤维短纤混纺
聚丙烯腈或变性聚丙烯腈短纤纺制:
主要或仅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纺
人造纤维短纤纺制的机织物
按重量计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及以上:
单纱
按重量计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长丝混纺:
按重量计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羊毛或动物细毛混纺:
按重量计人造纤维短纤含量在85%以下,主要或仅与棉混纺: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纺织材料絮胎及其制品;长度不超过5毫米的纺织纤维(纤维屑)、纤维粉末及球结
纤维屑、纤维粉末及球结
纺织材料制的絮胎及其制品:
毡呢,不论是否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
针刺机制毡呢及纤维缝编织物
其他毡呢,未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
无纺织物,不论是否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
化学纤维长丝制:
用纺织材料包覆的橡胶线及绳;用橡胶或塑料浸渍 、涂布 、包覆或套裹的纺织纱线及品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
用纺织材料包覆的橡胶线及绳
含金属纱线,不论是否螺旋花线,由纺织纱线或品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与金属线,扁条或粉末混合制得或用金属包覆制得
含金属纱线,不论是否螺旋花线,由纺织纱线或税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与金属线、扁条或粉末混合制得或用金属包覆制得
粗松螺旋花线,品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制的螺旋花线(品目5605的货品及马毛粗松螺旋花线除外);绳绒线(包括植绒绳绒线);纵行起圈纱线
粗松螺旋花线,税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制的螺旋花线(税目56.05的货品及马毛粗松螺旋花线除外);绳绒线(包括植绒绳绒线);纵行起圈纱线
线、绳、索、缆,不论是否编织或编结而成,也不论是否用橡胶或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套裹
其他合成纤维纺制
西沙尔麻或其他纺织用龙舌兰类纤维纺制:
聚乙烯或聚丙烯纺制:
包扎用绳
线、绳或索结制的网料;纺织材料制成的渔网及其他网
用纱线、品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或线、绳、索、缆制成的其他品目未列名物品
用纱线、税目54.04或54.05的扁条及类似品或线、绳、索、缆制成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物品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簇绒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簇绒铺地制品,不论是否制成的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其他化学纤维制
结织栽绒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结织栽绒铺地制品,不论是否制成的
机织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机织铺地制品,未簇绒或未植绒,不论是否制成的,包括"开来姆"、"苏麦克"、"卡拉马尼"及类似的手织地毯
“开来姆”、“苏麦克”、“卡拉马尼”及类似的手织地毯
椰壳纤维制的铺地制品
其他起绒结构的铺地制品,未制成的:
其他起绒结构的铺地制品,制成的:
其他非起绒结构的铺地制品,未制成的:
其他非起绒结构的铺地制品,制成的:
毡呢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毡呢铺地制品,未簇绒或未植绒,不论是否制成的
最大表面面积不超过0.3平方米
最大表面面积超过0.3平方米但不超过1平方米
其他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不论是否制成的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起绒机织物及绳绒织物,但品目5802或5806的织物除外
毛巾织物及类似的毛圈机织物,但品目5806 的狭幅织物除外;簇绒织物,但品目5703的 产品除外
棉制毛巾织物及类似毛圈机织物:
未漂白
其他纺织材料制的毛巾织物及类似的毛圈机织物:
簇绒织物:
纱罗,但品目5806的狭幅织物除外
网眼薄纱及其他网眼织物,但不包括机织物、针织物或钩编织物;成卷、成条或成小块图案的花边,但品目6002的织物除外
手工制花边
网眼薄纱及其他网眼织物:
机制花边:
哥白林、"弗朗德"、"奥步生"、"波威"及类似式样的手织装饰毯,以及手工针绣嵌花装饰毯(例如,小针脚或十字绣),不论是否制成的
手工针绣嵌花装饰毯
狭幅机织物,但品目5807的货品除外;用粘合剂粘合制成的有经纱而无纬纱的狭幅织物(包扎匹头用带)
按重量计弹性纱线或橡胶线含量在5%及以上的其他机织物
起绒机织物(包括毛巾织物及类似的毛圈织物)及绳绒织物:
用黏合剂黏合制成的有经纱而无纬纱的织物(包扎匹头用带):
非绣制的纺织材料制标签、徽章及类似品,成匹、成条或裁成一定形状或尺寸
机织
成匹的编带;非绣制的成匹装饰带,但针织或钩编的除外;流苏、绒球及类似品
成匹的编带
其他品目未列名的金属线机织物及品目5605所列含金属纱线的机织物,用于衣着、装饰及类似用途
与棉混制
与化学纤维混制
成匹、成条或成小块图案的刺绣品
不见底布的刺绣品
其他刺绣品:
用一层或几层纺织材料与胎料经绗缝或其他方法组合制成的被褥状纺织品,但品目5810的刺绣品除外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糊墙织物
用胶或淀粉物质涂布的纺织物,作书籍封面及类似用途的;描图布;制成的油画布;作帽里的硬衬布及类似硬挺纺织物
用胶或淀粉物质涂布的纺织物,作书籍封面及类似用途的: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聚酯或粘胶纤维高强力纱制的帘子布
聚酯制
尼龙或其他聚酰胺制:
聚酰胺6(尼龙6)制
聚酰胺6,6(尼龙6,6)制
芳香族聚酰胺纺制:
聚间苯二甲酰间苯二胺纺制
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纺制
芳族聚酰胺纺制:
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但品目5902的货品除外
用聚氯乙烯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
用聚氨基甲酸酯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
列诺伦(亚麻油地毡),不论是否剪切成形;以织物为底布经涂布或覆面的铺地制品,不论是否剪切成形
列诺伦(亚麻油地毡)
用橡胶处理的纺织物,但品目5902的货品除外
宽度不超过20厘米的胶粘带:
绝缘带
用其他材料浸渍、涂布或包覆的纺织物;作舞台、摄影布景或类似用途的已绘制画布
绝缘布或带
已绘制画布
用纺织材料机织、编结或针织而成的灯芯、炉芯、打火机芯、烛芯或类似品;煤气灯纱筒及纱罩,不论是否浸渍
用纺织材料机织、编结或针织而成的灯芯、炉芯、打火机芯、烛芯或类似品;煤气灯纱筒及纱罩,不论是否浸渍
纺织材料制的水龙软管及类似的管子,不论有无其他材料作衬里、护套或附件
纺织材料制的水龙软管及类似的管子,不论有无其他材料作衬里、护套或附件
纺织材料制的传动带或输送带及带料,不论是否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压层,也不论是否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加强
纺织材料制的传动带或输送带及带料,不论是否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也不论是否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加强
本章注释七所规定的作专门技术用途的纺织产品及制品
筛布,不论是否制成的
用于榨油机器或类似机器的滤布,包括人发制滤布
用橡胶、皮革或其他材料涂布、包覆或层压的作针布用的纺织物、毡呢及毡呢衬里机织物,以及作专门技术用途的类似织物,包括用橡胶浸渍的、用于包覆纺锤(织轴)的狭幅丝绒织物:
用橡胶浸渍的、用于包覆纺锤(织轴)的狭幅丝绒织物
环状或装有连接装置的纺织物及毡呢,用于造纸机器或类似机器(例如,制浆机或制石棉水泥的机器):
每平方米重量在650克以下
每平方米重量在650克及以上
第 六十 章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针织或钩编的起绒织物,包括"长毛绒"织物及毛圈织物
“长毛绒”织物
毛圈绒头织物:
宽度不超过30厘米,按重量计弹性纱线或橡胶线含量在5%及以上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但品目6001的货品除外
宽度不超过30厘米的针织或钩编织物,但品目6001或6002的货品除外
宽度超过30厘米,按重量计弹性纱线或橡胶线含量在5%及以上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但品目6001的货品除外
按重量计弹性纱线含量在5%及以上,但不含橡胶线:
经编织物(包括由花边针织机织成的),但品目6001至6004的货品除外
人造纤维制:
染色
色织
印花
未漂白或漂白
其他针织或钩编织物
第六十一章 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针织或钩编的男式大衣、短大衣、斗蓬、短斗蓬、带风帽的防寒短上衣(包括滑雪短上衣)、防风衣、防风短上衣及类似品,但品目6103的货品除外
针织或钩编的女式大衣、短大衣、斗蓬、短斗蓬、带风帽的防寒短上衣(包括滑雪短上衣)、防风衣、防风短上衣及类似品,但品目6104的货品除外
针织或钩编的男式西服套装、便服套装、上衣、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及短裤(游泳裤除外)
针织或钩编的女式西服套装、便服套装、上衣、连衣裙、裙子、裙裤、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及短裤(游泳服除外)
针织或钩编的男衬衫
针织或钩编的女衬衫
针织或钩编的男式内裤、三角裤、长睡衣、睡衣裤、浴衣、晨衣及类似品
针织或钩编的女式长衬裙、衬裙、三角裤、短衬裤、睡衣、睡衣裤、浴衣、晨衣及类似品
三角裤及短衬裤:
针织或钩编的T恤衫、汗衫及其他背心
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背心及类似品
针织或钩编的婴儿服装及衣着附件
针织或钩编的运动服、滑雪服及游泳服
运动服:
男式游泳服:
女式游泳服:
用品目5903、5906或5907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制成的服装
用税目59.03、59.06或59.07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制成的服装
针织或钩编的其他服装
针织或钩编的连裤袜、紧身裤袜、长统袜、短袜及其他袜类,包括渐紧压袜类(例如用以治疗静脉曲张的长统袜)和无外绱鞋底的鞋类
渐紧压袜类(例如,用以治疗静脉曲张的长筒袜)
其他女式长筒袜或中筒袜,每根单丝细度在67分特以下
其他连裤袜及紧身裤袜:
每根单丝细度在67分特以下的合成纤维制
每根单丝细度在67分特及以上的合成纤维制
针织或钩编的分指手套、连指手套及露指手套
用塑料或橡胶浸渍、涂布或包覆的
其他制成的针织或钩编的衣着附件;服装或衣着附件的针织或钩编的零件
披巾、头巾、围巾、披纱、面纱及类似品:
动物细毛制:
其他附件: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
男式大衣、短大衣、斗蓬、短斗蓬、带风帽的防寒短上衣(包括滑雪短上衣)、防风衣、防风短上衣及类似品,但品目6203的货品除外
女式大衣、短大衣、斗蓬、短斗蓬、带风帽的防寒短上衣(包括滑雪短上衣)、防风衣、防风短上衣及类似品,但品目6204的货品除外
大衣、雨衣、短大衣、斗篷、短斗篷及类似品:
领带及领结
丝或绢丝制
婴儿服装及衣着附件
分指手套、连指手套及露指手套
男式西服套装、便服套装、上衣、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及短裤(游泳裤外)
女式西服套装、便服套装、上衣、连衣裙、裙子、裙裤、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及短裤(游泳服除外)
西服套装:
便服套装:
上衣:
长裤、护胸背带工装裤、马裤及短裤:
连衣裙:
裙子及裙裤:
男衬衫
女衬衫
男式背心及其他内衣、内裤、三角裤、长睡衣、睡衣裤、浴衣、晨衣及类似品
内裤及三角裤:
长睡衣及睡衣裤:
女式背心及其他内衣、长衬裙、衬裙、三角裤、短衬裤、睡衣、睡衣裤、浴衣、晨衣及类似品
长衬裙及衬裙:
睡衣及睡衣裤:
用品目5602、5603、5903、5906或5907的织物制成的服装
子目6201.11至 6201.19所列类型的其他服装
子目6202.11至 6202.19所列类型的其他服装
其他男式服装
其他女式服装
用税目56.02或56.03的织物制成的服装:
棉或麻制
运动服、滑雪服及游泳服;其他服装
其他女式服装:
滑雪服:
游泳服:
男式
女式
其他男式服装:
胸罩、束腰带、紧身胸衣、吊裤带、吊袜带、束袜带和类似品及其零件,不论是否针织或钩编的
胸罩:
束腰带及腹带:
束腰胸衣:
手帕
披巾、领巾、围巾、披纱、面纱及类似品
人造纤维制
羊毛或动物细毛制:
羊毛制
克什米尔山羊细毛制
山羊绒制
其他制成的衣着附件;服装或衣着附件的零件,但品目6212的货品除外
附件:
袜子及袜套
和服腰带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其他制成品,包括服装裁剪样
擦地布、擦碗布、抹布及类似擦拭用布
救生衣及安全带
旧衣物
毯子及旅行毯
电暖毯
羊毛或动物细毛制的毯子(电暖毯除外)及旅行毯
棉制的毯子(电暖毯除外)及旅行毯
合成纤维制的毯子(电暖毯除外)及旅行毯
其他毯子及旅行毯
床上、餐桌、 盥洗及厨房用的织物制品
针织或钩编的床上用织物制品:
其他印花的床上用织物制品:
其他纺织材料制:
羊毛或动物细毛制
丝制
麻制
阿拉伯裤
亚麻制
针织的
钩编的
亚麻制:
其他床上用织物制品:
化学纤维制:
卷烟滤嘴
割绒的灯芯绒
阿拉伯袍
运动服
羽绒服
经起绒织物:
不割绒的(棱纹绸)
割绒的
棉制:
不割绒的纬起绒织物
其他纬起绒织物
绳绒织物
针织或钩编的餐桌用织物制品:
其他餐桌用织物制品:
盥洗及厨房用棉制毛巾织物或类似的毛圈织物的制品:
浴巾
窗帘(包括帷帘)及帐幔;帘帷或床帷
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但品目9404的货品除外
床罩:
本章子目注释一所列的经编针织物制蚊帐:
货物包装用袋
其他纺织材料制
黄麻或税目53.03的其他韧皮纺织纤维制
化学纤维材料制:
制成的渔网
散装货物储运软袋
其他,聚乙烯、聚丙烯扁条或类似材料制
油苫布、天蓬及遮阳蓬;帐蓬;风帆;野营用品
油苫布、天篷及遮阳篷:
帐篷:
风帆:
合成纤维制
充气褥垫:
由机织物及纱线构成的零售包装成套物品,不论是否带附件,用以制作小地毯、装饰毯、绣花台布、餐巾或类似的纺织物品
由机织物及纱线构成的零售包装成套物品,不论是否带附件,用以制作小地毯、装饰毯、绣花台布、餐巾或类似的纺织物品
纺织材料的新的或旧的碎织物及废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经分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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